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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专利费减备案操作流程详解
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局开通了“专利业务办理系统”,自2023年1月11日起,创新主体必须通过“专利业务办理系统”自主完成专利费减备案,而不能由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。 以下为本所对专利费减备案操作流程进行的图文说明,希望对大家后续自行办理费减备案有所帮助。 一、前期准备 (一)明确费减对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收费: ①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(年6万)的个人; ②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; ③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非营利性科…